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是发挥消费基础作用和拉动消费增长的重要着力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四经普”)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行业结构持续优化,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区域布局日趋合理,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日益显著。
一、总体规模不断扩大,“三多一快一轻”特征明显
五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带动城乡居民消费能力持续提升和消费观念不断变化,促进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快速发展。
——单位数量多。2018年末,我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分别为649.9万个和43.1万个,合计占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的40.4%;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分别为3184.6万个和759.1万个,合计占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的72.0%。
——吸纳就业多。2018年末,全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13393.9万人,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数的40.1%,其中法人单位4715.4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708.8万人,占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的22.4%;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8678.5万人,占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数的70.3%。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已经成为吸纳城镇就业和承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力军。
——创造营收多。2018年,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9.6万亿元,占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59.4%,拉动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增长28.6个百分点,对第三产业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增长速度快。与2013年末相比,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分别增长131.2%和115.9%,增速分别比第三产业法人单位高19.6和4.3个百分点。
——轻资产运营。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2万亿元,仅占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的7.6%,占比较2013年末下降2.9个百分点,轻资产特点突出。
二、行业结构持续优化,新旧动能转换成效初步显现
五年来,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市场竞争激烈、消费需求变化,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主动转型调整,不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业结构逐步优化,大众消费市场亮点频现、充满活力。
——从经济增长贡献率看,国内消费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对经济发展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持续增强。2019年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5%,明显高于资本形成总额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消费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
——从行业结构看,消费升级类行业增长快于其他行业。2018年末,批发业中的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企业法人单位数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6.2%、180.8%和174.7%,增速分别高于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103.3、77.9和71.8个百分点;零售业中的钟表眼镜零售、营养和保健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企业法人单位数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74.8%、255.8%和238.6%,增速分别高于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97.0、78.0和60.8个百分点,相继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新动力。
——从所有制结构看,私营经济增速领跑。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私营企业法人单位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计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8.7%、52.0%和77.8%,增速分别高于全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8.5、34.3和23.1个百分点;2018年,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私营企业全年营业收入比2013年增长84.1%,增速高于全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0.4个百分点。
三、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主营业务获利能力有效增强
五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促消费、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利好政策,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效益质量稳步提高。
——经济效益稳步提升。2018年,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比2013年增长43.9%,增速高于全部企业法人单位12.6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主营业务获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其中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为7.7%,与2013年持平;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为54.7%,比2013年提高0.7个百分点。